學權超人

案件類型:國際競賽

案件編號:B0007


國際競賽


提問內容:
學校沒有培育國手的機制。

學生期望改善方式:
希望學校可以培育國手。

學生會初步處理:
建檔並請相關單位回應。

相關單位回覆:
學校在討論。

後續回覆:
1.本校已於學則規定學生經核准休學期間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培訓, 申請復學時檢具培訓時數證明,其申請休學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累計, 並於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規定經核准在學或休學期間參加國際技 能競賽國手培訓,持有培訓時數證明,得申請抵免學分,另依本校「學 生校外實習辦法」規定,學生於就學期間參與國際技能競賽相關培訓課 程至少2個月以上並系所評估通過,得認列為實習課。
2.本校復為鼓勵學生能應用所學,積極參與國內或國際技職訓練或競賽 ,新修正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規定,經107年6月5日106-2學期教 務會議通過公布施行,其增列學生於入學前、在學或休學期間取得與就 讀系(所)課程相同或相近之重要證照,或參加全國性,國際性技藝技 能競賽得獎者,得申請學分抵免,惟碩,博士班研究生僅限在學或休學 期間取得者方可適用:各項重要證照及參加全國性,國際性技藝技能競 賽得獎抵免課程學分之認定及採計標準,由各系(所)、中心依專業訂定 「重要證照及技藝技能競賽抵免課程學分對照表」,經系(所),中心 課程委員會通過辦理後公告,並送教務處備查。爰本處業已於107年8月 1日書函轉請各系組班於107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前訂定完成上述對照表。
3.本校優入學同學多具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國手培訓之資格,為輔導技優 學生,本處新訂本校「技優學生輔導作業要點」及「技優導師實施作業 要點」 (1)由優學生輔導小組安排專任教師輔導技優學生,其職責之一為了解 技優學生學習背景並指導其持續精進專業技術領域 (2)由優導師指導之研究生和技優學生,以分工合作的學習方式組成共 學群,技優人學生協助技術之精進,研究生協助技優生基礎和理論知識 的補強 強 (3)鼓勵各單位成立獎助學金獎勵技優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及參與國際競 賽,相關辦法由權責單位自訂。 (4)技優學生之專長能力經就讀系審核認可後,得申請學分抵免,其相 關規定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
4.教務處將規劃於109學年度開辦技優學士專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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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處理結果
已處理完畢,並發佈學權超人結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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