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權超人


案件類型:授課問題

案件編號:B0008


教師申訴


提問內容:
其實這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,是看不下去代替別人申訴的。化工大四生物技術課的林老師,對於某些方面來說似乎有點不太妥當...請假規範的確是由老師所訂定的,但我男友在兩次實驗課上因腸胃炎而不得不請假的情形下,老師仍舊不予准假。且兩次實驗課的分數也無法用其他方式補救。這導致了最後學生分數不到60而只能被當掉的情形發生。 老師不予准假的情況在同一班裡發生了不只一次,據消息,有相當多的人都同樣地常常無法請假,儘管理由正當。 而同時有位學生在期末考試缺席,但卻仍舊過了這堂課,相當令人無解。

學生期望改善方式:
若是正當理由老師是否不應不予准假,又不讓人用其餘方式補救呢?畢竟不是惡意曠課,難道身體不適還要硬是去上課,在課堂上發生什麼才肯准假嗎?若是這樣的情形不被改善,往後不就會出現更多因為這樣情形而無法順利畢業的學生呢?

學生會初步處理:
建檔並請相關單位回應。

相關單位回覆:
請當事人,自行填寫教務處的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在學學生反映教師教學申訴表後,本教務處將受理並約談該系之系主人及教師。

後續回覆:
1/21更 學生議員已和被申述教師討論過此問題,教師表示實驗課非常注重學生出席,如果學生該實驗沒出席,單次只會影響到總平均5分,為合理的扣分標準,故不更改評分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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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處理結果
已處理完畢,並發佈學權超人結案。


北科學生會